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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朝阳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21年经营情况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朝阳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021年经营情况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辖区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现将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本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21年经营情况年度报告及公示工作的通知》(京人社市场[2021]7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年度报告、公示及相关工作。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年度报告期限及方式
(一)按时申报,严格遵守报告时间安排。各经营性机构于2022年1月4日-2月10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网上填写和提交《报告表》工作。我局对《报告表》即时审核,针对问题《报告表》及时退回,机构修改后确保在2月15日前完成重新上报。2022年2月18日前,我局将全部报告数据上报市人力社保局。3月10日前我局将对未按时完成年度报告的机构移交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处理。市局将适时公布未进行年度报告的经营性机构名录信息。我区将对通过年度报告的经营机构加盖“人力资源服务业务专用章”,盖章时间另行通知,请各机构及时关注群通知。
(二)规范操作,确保网上申报准确高效。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最大限度为机构申报提供便利,2021年年度报告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不接受线下报告材料的申报。如有疑问拨打联系电话,由专人指导填报。具体申报步骤如下:
1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人力资源系统”)。具体路径:打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选择“法人办事”-点击右侧“更多”;点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进入年度报告申报页面。
2进入年度报告申报页面,在线上填写和提交《报告表》。具体填报要求、指标解释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二、加强管理,确保年度报告工作的顺利完成
(一)如实填报,主动接受监督。各机构应设专人负责年度报告工作,如实填写《报告表》,对年度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有条件的机构应通过本部门、本单位门户网站等自行公示年度报告的有关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核查,做好信息公示。按照市局文件要求做好年度报告信息公示,我局将对《报告表》的内容和数据开展抽查和核实,对被举报的经营性机构进行核查,并通过区政府、区人力资源服务促进会网站公示机构年度报告相关内容。市局将于3月31日前通过政府网站,对年度报告的法定公示内容和其它可以公示的信息统一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三)落实责任,确保社保系统劳动合同信息采集工作百分百完成。要以本次年度报告工作为契机,全面梳理本单位社保系统是否存在未采集劳动合同信息情况,及时进行补录,社保中心业务咨询电话:53918500转登记支付科。朝阳区人力社保局将适时对机构劳动合同信息采集情况进行抽查,未按规定执行的,转交区劳动监察大队处置。
(四)强化服务,畅通沟通指导渠道。年度报告期间设专人专线为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填报指导、在线咨询、答疑工作,对经营性机构提出的有关问题和建议将认真给予解答、反馈和沟通;对机构上报的年度报告信息进行认真及时的审核,同时做好涉及商业秘密数据信息的保护工作。
 
联 系 人:任杰、姜佩佩
联系电话:57596215、57596374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5号院15号楼A座409室(朝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市场监测科)
 
附件:《关于开展本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21年度经营情况年度报告及公示工作的通知》(京人社市场字[2021]75号)
 
 
 
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7日
 附件:
关于开展本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021年经营情况年度报告及公示工作的通知
京人社市场字〔2021〕75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规定,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2021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工作的要求,本市将开展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经营性机构”)2021年经营情况年度报告及公示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范围                          
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本市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备案凭证》《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报告回执》的经营性机构。
二、年度报告内容和期限
(一)经营性机构年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职业中介活动开展情况、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情况、其它业务情况和分类营业收入等五部分内容。经营性机构应按要求填报《北京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
(二)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年度报告申报方式
经营性机构可以线上申报《报告表》,也可以向注册地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送交书面《报告表》。
(一)线上申报途径:
进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选择“法人办事”-点击右侧“更多”,点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人力资源系统”),进入申报页面填写和提交《报告表》。
(二)现场申报途径:
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报告表》并进行填写,按照附件3所列地址送交《报告表》。
四、年度报告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经营性机构应在2022年1月1日至2月10日期间集中进行申报,如有下设分支机构的,应将所属全部分支机构数据纳入《报告表》统一申报。外埠经营性机构在本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应独立申报。
(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在2022年2月15日前,对经营性机构提交的《报告表》进行检查,填报合格的,予以通过,书面报送的《报告表》,应导入“人力资源系统”。填报不完整或明显失真的,一律告知原因并予以退回。
(三)经营性机构应对退回的《报告表》进行修改,并确保在2022年2月15日前重新提交。
(四)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完成对《报告表》核对检查后,应在2022年2月18日前,通过“人力资源系统”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2022年3月10日前,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经营性机构,移交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依法处理。
(六)2022年5月31日前,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在完成年度报告的经营性机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的年度报告公示记录栏填写“2021年”,并加盖“人力资源服务业务专用章”。
五、年度报告公示要求和时间
(一)年度报告法定公示内容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性机构名称、所在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许可服务范围、备案事项、公开联系方式、表彰奖励、行政处罚。
(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在2022年3月31日前,在官方网站公示经营性机构上述信息,接受社会的监督举报,并鼓励经营性机构通过本部门、本单位门户网站等形式自行公示年度报告的有关内容,共同接受社会监督。
(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适时公布未报送年度报告的经营性机构名录信息。
六、年度报告有关要求
(一)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及时将年度报告时间、内容、具体要求通知本辖区所有经营性机构,要认真检查经营性机构提交的年度报告内容,做好商业秘密数据信息保密工作。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对经营性机构提出的有关问题和建议,认真给予解答、反馈和沟通。
(二)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对被举报的经营性机构进行核查,对年度报告数据开展抽查,并根据需要通报有关情况。
(三)各经营性机构要高度重视年度报告工作,充分认识做好年度报告的重要意义,如实填写并按时报送《报告表》,对年度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瞒报漏报。
(四)各经营性机构在申报年度报告过程中,如对《报告表》申报指标存在疑问,对年报公示内容存在异议,或有新的建议与意见的,可向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咨询反馈;如有系统操作问题,可联系技术保障公司。
附件:1.北京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表
2.主要指标解释
3.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年度报告报送通讯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 月 22 日
 
附件1     
北京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表
表    号:京人社统就业   表
  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批准文号:京统函     号
单位详细名称(签章):                  20    年           有效期至:2023年1月
一、机构基本情况
(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二)、公开服务电话:                                 
(三)、是否为外埠分支机构:          
(四)、 单位所在地址:北京市                                                                             
(五)、成立时间:___年___月  设立分支机构___家,其中:本市 ___  家,外省市___ 家,港澳台 ___ 家,境外 ___
(六)、机构类型:
□ 行业所属服务机构(事业单位) □ 国有性质的服务企业  □ 民营性质的服务企业
□ 外资性质的服务企业  □ 港资性质的服务企业  □ 澳资性质的服务企业 □ 台资性质的服务企业
□ 民办非企业等其他性质的服务机构
(七)、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及备案情况:□ 取得许可  □ 取得备案  准予许可机关:                               
(八)、主要开展业务类型:
 □ 人力资源招聘   □ 人力资源管理咨询   □ 人力资源服务外包   □ 人力资源培训   □ 人事代理
 □ 开展高级人才寻访(猎头)   □ 人力资源测评   □ 人力资源信息软件服务   □ 劳务派遣
 □  其他(请注明服务类型)                                    
(九)、从业人员情况:01从业人员总数                 人;
其中:02高中及以下学历从业人员           人;
03 大专及本科学历从业人员         人;
04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从业人员       人;
其中:05 取得人力资源职业资格从业人员               人;
                06 取得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职称从业人员           人。
(十)、服务设施情况:设立固定招聘场所           个;建立人力资源服务网站             个。
(十一)、主要经济指标:
  07 注册资本                  万元; 08总资产                    万元;
09  全年营业收入              万元; 10其中:代收代付部分              万元。
  11 全年支出          万元;其中:12 缴纳税收          万元。13 全年利润          万元。  
(十二)、奖惩情况:
获得表彰奖励情况                                                                              
 
行政处罚情况                                                                                  
二、职业中介活动开展情况
项  目
指标名称
单位
代码
本年实际
(十三)、服务对象情况
帮助实现就业、择业和流动人数
人次
14
 
 
 
其中:高中及以下学历人员
人次
15
 
大专及本科学历人员
人次
16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人次
17
 
服务用人单位次数
家次
18
 
 
其中:机关业单位
家次
19
 
国有有企
家次
20
 
民营企业
家次
21
 
外资企业
家次
22
 
其他
家次
23
 
(十四)、现场招聘会服务
举办招聘会次数
场次
24
 
 
其中:农民工专场
场次
25
 
高校毕业生专场
场次
26
 
参会用人单位数
27
 
提供招聘岗位数
28
 
参会求职人次
人次
29
 
(十五)、网络招聘服务
发布岗位信息数
30
 
发布求职信息数
31
 
(十六)、开展高级人才寻访服务
(猎头服务)
委托推荐岗位数
32
 
成功推荐人才数
33
 
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情况
项  目
指标名称
单位
代码
本年实际
(十七)、人力资源管理咨询
服务用人单位数
34
 
(十八)、人力资源测评
参加测评人次
人次
35
 
(十九)、人力资源培训
举办培训班次数
36
 
参加培训人次
人次
37
 
(二十)、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
服务用人单位数
38
 
外包人员总数
39
 
四、其它业务情况
项  目
指标名称
单位
代码
本年实际
(二十一)、流动人员档案管理
(人事代理)
现存档案数量
40
 
依托档案提供服务次数
人次
41
 
(二十二)、劳务派遣
服务用人单位数
42
 
派遣人员总量
43
 
(二十三)、人力资源信息软件服务
服务单位数
44
 
五、各类营业收入情况
项  目
指标名称
单位
代码
本年实际
(二十四)、营业收入分类
线下招聘类业务营业收入
万元
45
 
现场招聘会服务营业收入
万元
46
 
网络招聘服务营业收入
万元
47
 
高级人才寻访服务营业收入
万元
48
 
人力资源培训营业收入
万元
49
 
人力资源测评营业收入
万元
50
 
人力资源管理咨询营业收入
万元
51
 
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营业收入
万元
52
 
    其中: 属于代收代付的部分
万元
53
 
劳务派遣业务营业收入
万元
54
 
    其中: 属于劳务派遣代收代付的部分
万元
55
 
人力资源信息软件服务营业收入
万元
56
 
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服务营业收入
万元
57
 
其他人力资源服务营业收入
万元
58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本市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备案凭证》《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报告回执》的经营性机构。
2.报送时间及方式:经营性机构在2022年1月1日至2月10日期间集中进行申报,可以采用线上报送或线下书面报送。
  3.审核关系:1、01=02+03+04;2、01≥05+06;4、09≥10;4、 13=09-11;5、14=15+16+17;6、18=19+20+21+22+23
             7、24≥25+26;8、09=45+46+47+48+49+50+51+52+54+56+57+58;9、10=53+55;
             10、52≥53;11、54≥55。
 
附件2
主要指标解释
一、基本情况
行业所属服务机构(事业单位)由人社系统以外的其他行业
部门举办的面向本行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的事业单位性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国有性质的服务企业:指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国有企业、地方各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职业)服务机构设立的公司性质的机构。
民营性质的服务企业:指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有关规定,设立的由民间经营,为社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的机构。
外资性质的服务企业:指按照我国人力资源市场有关规定,成立的具有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外商参股性质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港资性质的服务企业:指按照人力资源市场有关规定,成立的具有香港独资、合资、参股性质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澳资性质的服务企业:指按照人力资源市场有关规定,成立的具有澳门独资、合资、参股性质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台资性质的服务企业:指按照人力资源市场有关规定,成立的具有台湾独资、合资、参股性质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民办非企业等其他性质的服务机构: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法人指经各级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人力资源信息软件服务: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提供专业的信息系统服务,主要包括人力资源管理核心功能、劳动力管理、薪酬与激励、招聘与选拔、人才管理、学习与发展等功能版块。
从业人员总数: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底在册工作人员总人数(不包含本机构所属外包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
高中及以下学历从业人员:指从业人员中学历为高中及以下的人员数量。
大专及本科学历从业人员:指从业人员中学历为大专和本科的人员数量。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从业人员:指从业人员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数量。
取得职业资格从业人员:指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的从业人员数量。
取得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职称从业人员: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职称的从业人员数量。如同时具有专业职称和职业资格双重身份的人员,计入本栏,不再计入职业资格栏。
设立固定招聘场所: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的从事招聘等服务的固定交流场所数量。
建立人力资源服务网站: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的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相关网站数量。
注册资本: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行政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总额。
总资产: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总资产。
全年营业收入: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经营收入之和(应包括在各地设立分支机构业务收入,劳务派遣代收代付的业务收入)。
代收代付部分: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经营收入中属于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代收代付的收入部分。
全年支出: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人力资源服务业务中实际支付的经营成本。
缴纳税收: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实际向国家税务机关缴纳的税款(不包括代收代扣的个人所得税)。
获得表彰奖励情况:指获得国家级、市级、区级党委、政府部门奖励情况,包括颁发奖励机关名称、时间、原因、奖励形式等。
行政处罚情况:指违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税务、财政、公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受处罚情况,包括时间、原因、处罚形式、处罚机关等。
二、职业中介活动开展情况
帮助实现就业、择业和流动人数: 指报告期内,经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成功实现就业、择业或工作转换的人次。
高中及以下学历人员:指帮助实现就业、择业或工作转换的具有高中及以下学历人次。
大专及本科学历人员:指帮助实现就业、择业或工作转换的具有大专或本科学历人次。
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指帮助实现就业、择业或工作转换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次。
服务用人单位次数:指报告期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各项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活动所服务的单位总家次。
机关事业单位: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的用人单位中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家次。
国有企业: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用人单位中国有企业家次。
民营企业: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用人单位中民营企业家次。
外资企业: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用人单位中外资性质企业家次。
其他:指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的用人单位中其他性质机构家次。
举办招聘会次数:指报告期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所举办的现场招聘会的总场次数。
农民工专场:指报告期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所举办的现场招聘会中为农民工举办的专场的总场次数。
高校毕业生专场:指报告期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所举办的现场招聘会中为高校毕业生举办的专场的总场次数。
参会用人单位数:指报告期内参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举办的现场招聘会招聘单位的总数。
提供招聘岗位数:指报告期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举办的现场招聘会上招聘岗位的总数。
参会求职人次:指报告期内参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举办的现场招聘会的总人次数。
发布岗位信息数:人力资源机构全年通过人力资源服务网站向社会发布的岗位需求信息条数。
发布求职信息数:人力资源机构全年通过人力资源服务网站向社会发布的求职信息条数。
委托推荐岗位数:指报告期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接受客户委托通过猎头服务推荐的岗位数。
成功推荐人才数:指报告期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猎头服务推荐成功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人数。
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情况
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用人单位数:指报告期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根据客户要求,依据其组织目标,进行内部、外部环境调研和分析,明确人力资源管理规划和人力资源管理目标,制定人力资源管理解决方案,为用人单位提供服务的家数。
参加测评人次:指报告期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测评服务被测评者的总人次数。
举办培训班次数:指报告期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举办人力资源培训班的总次数(包含在线培训)。
参加培训人次:指报告期内参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举办的培训班的总人次数(包含在线培训)。
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服务用人单位数:指报告期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相关岗位、业务、项目等人力资源需求,为用人单位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外包服务的数量。
外包人员总数:指报告期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相关岗位、业务、项目等人力资源需求,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工作的人员总数。
四、其它业务情况
现存档案数量:指报告期末具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所管理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现存数量。
依托档案提供服务:指报告期内开展以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为依托的相关服务的人次数。
劳务派遣-服务用人单位数:指报告期末委托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派遣服务的单位总数。
派遣人员总数:指报告期末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实际派遣的人员数量。
服务单位数:指报告期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人力资源信息软件服务的用人单位家数。
 
附件3
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年度报告报送通讯录

单位名称
年报线下提交窗口地址
咨询举报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不直接受理
63167767
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城区长青园路1号楼315
87091900
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0号一层联合办理窗口3号
66201691
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朝阳区将台路5号院15号楼A座409
57596215
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中区333
88506710
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丰台区西站南路168号608室
63258239
石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景山区杨庄路66号1号楼1207
88930593
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门头沟区中门寺16号西楼701
69865540
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房山区良乡西路5号人力社保局517室
89367350
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州区运河西大街113号5层510室
69510487
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顺义区北上坡路26号劳动大厦北楼0615室就业促进科
89444923
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昌盛路12号乐华仕健康产业园6号楼411
69742586
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兴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24号窗口
81296820
平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谷区乐园西小区60号223室
89968960
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怀柔区开放路86号一层就业促进科
89687107
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密云区经济开发区康宝路15号316室
69042124
延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延庆区庆园街60号政务服务中心
60168323
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朝林大厦705
87162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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